第4章 我与二五仔不共戴天!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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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都亮了,还睡?”
阳光刺眼,林祥眯着眼睛才把长毛辨认出来。
“长毛哥,我才刚睡下,这么早就要上班了?”
“上班?”长毛好笑地摇了摇头,他还是第一次见古惑仔把混帮派当作上班的。
“现在已经十点了,大D哥有事要找我们,你还有心情睡?”
听到是大D的事情,林祥也没法继续赖,起来洗把脸,顺便把脸上的痂洗掉,露出一条条粉嫩的伤痕。
年轻就是好,恢复力都这么强!
“什么事要这么早啊?”
“去到那里你就知道了。”
坐上长毛的车,林祥揉了揉脑袋,躺在椅子上才舒服了一点。
不知道为什么,他感觉自己昨晚好像做了个梦,但又没有任何关于梦的记忆。
导致自己睡得不踏实,现在还是昏昏沉沉,一副缺觉的样子。
开着车,长毛也不忘自己的任务。
“祥仔,你以前做什么的?”
“我是粤省人,很小的时候跟老爸老妈来港岛的,五年前他们过世,我就一个人在街头找工作养自己。”
这是实话,只不过前身五年前进入的警校,过两年才被选中当卧底,来到街头混。
一开始他真的就只是随便混混,甚至都不算混混,只是一边给上司提供线报,一边打散工找机会。
很多普通人就是这么糊里糊涂加入帮会的,林祥作为卧底,肯定也是要走流程才稳妥。
只是没想到这一找,就找了三年,前几天才因为大D缺人手,糊里糊涂混入了和联胜这种大帮派。
这份资历没任何毛病,长毛点了点头,表示认可。
“打零工?那为什么还加入帮会?”
“零工没钱,我读书少,不加入帮会怎么赚大钱?”林祥抿着嘴笑道,露出恰到好处的野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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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错啦!”
长毛很是赞许地砸了一下方向盘,突兀的鸣笛音把前面过马路的行人吓了一大跳。
“做什么都好,最重要的是赚钱,不赚钱,和那些咸鱼(死尸)有什么区别?”
“所以我很多谢长毛哥让那间鱼蛋档给我,这份恩情,我一直记在心。”
“你有心啦,”林祥无可挑剔的表现让长毛越来越满意,“昨晚大D哥试你,有没有不开心?”
“没,谨慎点好,不过我不是很明白,大D哥如果怀疑我,那为什么还要分间鱼蛋档给我?”
“你刚刚加入帮会,表现这么突出,大D哥肯定会试下你的,你很快就会明白的啦。”
长毛神秘地笑了,突然一拐,把车停在一栋大楼前。
“下车啦,今日大D哥有大事要宣布!”
大事?
林祥有些迷糊。
他清楚记得电影里绝对没有这么一遭,甚至都没有这栋楼的出现。
当然,现实里的生活不可能像电影那样紧凑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和思想,这才正常。
电梯里,趁这个间隙,林祥装作不在意地问道:“长毛哥,这里是?”
“大D哥专门买下来的楼,里面有一间财务公司,是大D哥特意开来处理帮会的账目的。”
长毛瞥了林祥一眼,发觉对方疑惑的样子不像是演的。
这算不上什么机密,警察都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。
不过反过来讲,林祥这样的新人不知道才显得正常,也更让长毛放心。
如果他是卧底,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?
想到了自己的任务,长毛凑近了些。
“喂,帮会里有鬼你知不知道?”
“嗯?”林祥的表情一僵,“有鬼?什么鬼?”
“内鬼啊!”
长毛还以为他的紧张是因为内鬼的存在。
“昨晚的事情有古怪,大D哥认为在我们身边有内鬼,你以后注意点,发现什么不正常的,记得跟我说。”
意识到自己初步得到了长毛的信任,林祥舔了舔嘴唇,尽量不让自己笑出来。
“知道了,长毛哥,我与二五仔不共戴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