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2章 泪奔,一声妈妈,高考状元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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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都不需要填志愿了,全国的名牌大学肯定都抢着要。”
“…………”
孙怡满面春光的说道:“谢谢大家,谢谢大家,还得感谢黄老师和郑老师你们,若不是你们教的好,我们家小辰哪能考的那么好。”
黄老师和郑老师他们几个老师,就是周辰的当班老师。
“这个功劳我们可不敢领,周辰能考上状元,是他自己聪明,还有孙主任你们家两口子的功劳。”
“是啊,我教了二十多年的书,从来没有见过像周辰这么聪明的孩子,不但聪明,还很自律,还是孙主任的家教好啊。”
“没错,十六岁的高考状元,孙主任,你们以后就等着享儿子的福吧。”
大家的夸赞,让孙怡心里更加高兴,她做高三年级主任已经有好几年时间,但是今天,绝对是达到了巅峰。
她的儿子周辰,以十六岁的年龄,成为了浙省这一届的理科状元。
若是别人夸她,她也不会那么高兴,可是夸她的儿子,她才觉得骄傲和得意。
对她来说,周辰现在就已经是她的命根子,是她最最亲爱的儿子。
十年的相处,周辰跟他们两夫妻,早就成为了亲密的一家人,不再存在隔阂,就跟正常家庭一样,甚至更加珍惜对方。
周辰是六岁上一年级,中间跳了两级,所以才能够在十六岁的时候参加高考,并成为这一年的高考状元。
从小到大,周辰就是别人口中人家的孩子,同样也是孙怡最大的骄傲。
想当初,刚把周辰领养回来,跟亲戚见面的时候,很多人都对他们的做法不满意。
觉得他们不在自家亲戚的孩子当中领养,非要去领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,背后的议论让周家夫妻承受了很大的压力。
但好在周辰争气和听话,让他们感受到了为人父母的心情,也认定自己的选择没错。
如今十年过去,一家人更是相处融洽,彼此之前跟真正的亲人已经没有区别。
周辰对于自己成为高考状元,也是有些激动的,作为一个华夏人,成为高考状元就跟过去成为科举状元差不多,即便是他活了那么多年,也是第一次成为高考状元。
为了庆祝周辰成为高考状元,当天晚上,周国富和孙怡就带着周辰去了市里一家非常好的饭店。
“小辰,你是准备上华清,还是京大?”
周国富放下筷子,对周辰问道。
比起十年前,周国富苍老了一些,毕竟已经五十岁的人了,在这个时代,已经算是渐渐地进入中晚年。
孙怡听到后,也是看向了周辰。
他们两口子都知道周辰是个有主见的人,所以他们并没有给周辰做主,而是让周辰自己选择。
周辰道:“我不准备上华清,也不准备上京大,我准备去魔都交大。”
“为什么?”
周国富和孙怡都是露出了不解之色。
华清和京大毫无疑问是国内大学的领头羊,周辰高考状元的身份,只要想去,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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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周辰偏偏说要去魔都,交大虽然不错,但比起这两所大学,还是有一定差距的。
“因为离家近。”
周辰的回答让周国富和孙怡都是愣住,尤其是感性的孙怡,顿时觉得眼眶一热。
“好孩子。”
虽说他们都想要周辰有更好的前途,但儿子愿意去离家近的魔都,这让他们两口子感受到了浓浓的依赖感,这说明儿子不想离开他们。
“魔都也挺好,好歹也是国内经济中心,去魔都很好。”
周国富也很高兴,当即就干了一杯,比起燕京,魔都离家里也就四五个小时的路程,近的很。
“来,小辰,吃菜,妈妈给你剥虾。”
“好。”
周辰没有拒绝孙怡的好意。
十年的时间,不仅仅周家夫妻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,他同样也把这对父母当做了自己的亲生父母。
因为他们对自己真的是太好了,好吃的,好喝的,好玩的,只要他想要的,全都会给他买。
有时候,看到他们小心翼翼的样子,周辰心里也不好受,就会故意做些错事。
只是他们真的是舍不得训斥他,每次都是轻拿轻放,简直就像是没有脾气似的。
尤其是前几年,但是最近两年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大了的缘故,两人都开始有些絮叨,但这反而是让周辰觉得亲切。
因为相处的一直都很好,又没有人来找周辰,所以周家夫妻也就慢慢的放下了忐忑之心,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周辰身上。
周辰也穿越了好几个世界,除了他自己的父母,周国富和孙怡无疑是对他最好的父母。
这十年他能活的那么轻松,全都是因为他们,所以他嘴上没说,但心里却一直记着。
夜晚!
周辰在房间里玩着游戏,魔兽世界。
又一次玩这个游戏,让周辰感觉到很新奇,从在国内开服以来,他就一直玩,平时也是玩网络游戏消遣。
而另外一个房间,周国富和孙怡也没有睡着,而是靠着床头说话。
孙怡把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跟周国富说了一遍,满脸的高兴。
周国富:“小辰这还是真的很聪明,对我们也很孝顺,我们当初的决定没错。”
孙怡赞同道:“嗯,我以前总会有一种担心,觉得领养的孩子,会很难融入家庭,但我们很幸运的遇到了小辰,我想大多数的领养家庭,都不可能像我们家这么和谐吧?”
“老周,我有个想法。”
“什么想法?”
孙怡坐直了身体,认真的说道:“小辰不是说要去魔都上学吗?想到他上学去了,很长时间见不到他,我心里就挺难受的,所以我想,我们是不是可以在魔都买套房子?”
周国富眼睛一亮,问道:“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?”
孙怡:“我是这么想的,小辰去了魔都上学,以后肯定有出息,大概率会留在魔都,我不想跟儿子分开,再说我还有几年就退休了,现在要是买套房子,等小辰毕业了,我也差不多要退休了,到时候可以直接去魔都照顾他。”
周国富:“想法是好的,而且现在的房价,若是能在魔都买套房子的话,肯定不会亏,只是,我还有十年才退休,你们若是都去魔都了,就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?”
“你也可以想办法往魔都调一调,你不是说有一个老同学在魔都一所大学当副校长吗?你可以联系联系,若是能调到魔都的话,不就两全其美了吗?”
周国富为难道:“哪有那么容易,这可不是一件小事,再者,魔都和甬市可不是一个级别的城市。”
孙怡道:“试试嘛,反正我决定了,若是以后小辰不回来的话,我就跟着他去魔都,就算不住在一起,只要能跟他在一个城市,我就心满意足了。”
当初决定领养孩子,一是为了周家留有后代,二也是为了老有所依,不至于到了最后,老两口孤苦伶仃。
所以孙怡才想着跟儿子在一个城市,即便不住在一起都行。
“而且以后小辰结婚了,我还能帮他带孩子,对,以后要想办法让他多生两个孩子,孩子多才热闹。”
见妻子态度坚决,还说起了带孩子,周国富心中也是意动,周辰不仅是孙怡的骄傲,也是他的骄傲。
“可魔都的房子不便宜啊,我们这些年虽然有些存款,但肯定是不够的。”
“所以才要早点买啊,最好在我们还没有退休的时候就买下,那样还比较容易贷款,我看新闻说,若是你工作能调到魔都,并且被评为人才引进的话,买房子是有优惠的。”
“那我倒是要好好的研究研究。”
周辰并不知道,只是因为他的一个决定,父母竟然就已经准备去魔都买房。
他去魔都念大学,的确是因为魔都离家里比较近,养父母对他特别好,所以他不想离开他们。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穿越的是欢乐颂世界,而欢乐颂的剧情都是围绕魔都展开的,所以为了以后的剧情,他觉得从魔都开始布局是最好的。